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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闻
预约登记学位均无效!汉中8所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出炉
发布时间:2023-05-06        浏览次数:466        返回列表

近日,据《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0〕42号)消息,2020年,我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在招生范围、招生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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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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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考试为依据提前“秘考”、面试、面谈等违规方式招生

对于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当小学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初中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当小学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初中全部招生计划在本校六年级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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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形式的预约登记学位均无效,必须纳入全市统一报名平台

先由县区教体局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发给报名条,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市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此外,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升小、小升初),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所在县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至少有3名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监督。

另外,汉小布还搜罗了一些大家普遍关心的招生入学政策问题,一起去看看吧!

汉中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答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汉中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20〕4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招生入学政策,现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1.《通知》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坚决贯彻中央文件精神。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等新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上级决策部署。2020年4月,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49号),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式做了进一步明确。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当前,在义务教育阶段个别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着违规考试招生、提前掐尖招生、采用竞赛成绩或证书招生等问题,扰乱了正常招生秩序,加重了学生校外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造成了家长和社会的焦虑。据此,我们出台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文件,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回归教育初心、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缓解社会焦虑的重要举措。

2、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属地”原则。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县区合理划分学区,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招生程序。各县区教体局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学区划分、入学方案制定、招生程序确定、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学籍管理等工作。二是“免试”原则。“免试”是指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自觉遵守、坚决执行。三是“就近”原则。“就近”是指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四是“同步”原则。今年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如何划定?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入学。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学区划分后,根据学校招生规模,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报名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在哪里知晓?

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报名登记时间、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等具体事宜,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广泛宣传告知。市教育局已将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在“学在汉中”微信公众号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布,家长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5.我的孩子很优秀,可以通过考试获得小学、初中的学位吗?

答:不可以。义务教育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6.今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一是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招生。经过市教育局审批的汉中市实验中学、汉中市国际中学、汉中市龙岗学校、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洋县实验学校、汉中市杨河学校、勉县致远初级中学、汉中市仁德学校可以在全市范围招生,由城固县教体局审批的张骞实验小学在审批地城固县范围内招生。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二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考试为依据提前“秘考”、面试、面谈等违规方式招生。对于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当小学直升人数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初中剩余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当小学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初中全部招生计划在本校六年级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三是任何形式的预约登记学位均无效,必须纳入全市统一报名平台。先由县区教体局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发给报名条,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市统一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四是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幼升小、小升初),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所在县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至少有3名人员驻校全程参与监督。

7.能否同时报多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与招生?

答:不能。符合报名条件的每个学生只能选择填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8.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流程是什么?

答:县区教体局编制并上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6月10日前,市教育局在“学在汉中”平台、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6月15日左右,县区教体局公布时间、地点,对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报名条→6月23-27日学生凭报名条登录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网上报名→6月28日前县区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和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方式→6月29日、30日,县区教体局组织完成电脑随机录取→7月5日左右,学校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9.我的孩子已经在汉中市龙岗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我们可以申请直接升入该校初中部吗?

答:分两种情况:小学应届毕业学生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可以申请直升本校初中部,学生未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小学应届毕业学生人数大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全部按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

10.如果没有被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怎么办?

答: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就读,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非原学区公办学校)。

11.我的孩子户口不在汉中,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申请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的,监护人可持户籍、居住、就业等相关证明,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2.特殊群体子女如何入学?

答: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移民搬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政策与往年相同。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好国家和省上的教育优待政策。

汉中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政策解答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和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汉中市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汉教发〔2020〕18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从2020年起我市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招生录取。为了帮助广大初中毕业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掌握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现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1.《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7年8月,陕西省教育厅印发《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提出“到2020年左右,全省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的改革目标,要求“尚未实施网上报名、录取的市(区、县),要尽快建立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网上报名、录取工具平台,逐步完善网上报名、录取程序”。2018年、2019年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普通高中实行网上报名录取。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69号)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市级为主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市(区)要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完善招生政策,建立并利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招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汉中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制定印发本《方案》。

2.为什么实行职普招生比例4:6?

答: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现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这是国家战略。200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明确提出“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2019年1月,国务院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从国家层面重申了“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要求。2017年8月,《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提出“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后严格执行。”2019年、2020年省教育厅下发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明确了职普比不低于4:6的高中阶段招生要求,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3.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什么新变化?

答:一是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由县区教育体育局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限内,登录“汉中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二是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有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考生可以填报定向高中志愿。三是坚持多元评价和择优录取相结合,以学生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四是明确了在外省、外市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回本市就读普通高中的程序。明确了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4.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有哪些?

答:我市行政区域内27所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招生资格,分别是:汉中中学、汉台中学、汉台二中、汉台区铺镇中学、南郑中学、南郑区大河坎中学、南郑区高台中学、汉中市龙岗学校、城固县第一中学、城固县第二中学、陕飞一中、陕飞二中、洋县中学、洋县第二中学、四〇五学校、洋县实验学校、西乡县第一中学、西乡县第二中学、勉县武侯中学、勉县第二中学、汉中市仁德学校、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宁强县第二中学、略阳县天津高级中学、镇巴中学、留坝县中学、佛坪县中学。勉县第四中学因布局调整,今年拟取消高中阶段招生。

5.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汉中中学不超过30%招生计划(含50名面向各县区自主招生的“珍珠班”计划)可以面向汉台区以外县区招生,其余计划面向汉台区招生。留坝县中学40名足球特长生可以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民办学校不低于70%招生计划定向本校初中部招生,其余招生计划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对本校初中部毕业人数少于招生计划70%的,70%招生计划面向所在县区招生,其余招生计划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全部面向本县区招生。

6.普通高中志愿是怎样设置的?填报志愿有什么规定?

答:一是全市录取志愿。除汉台区外,其余县区考生均可填报汉中中学;汉台区考生可在县区录取志愿填报汉中中学。全市各县区考生均可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二是县区录取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按学籍或按户籍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4所普通高中。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作为定向志愿。

7.定向招生有什么规定?

答:定向招生是指把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的部分名额拿出来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学校,实行定向招生。报考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是有定向计划的初中学校考生,且中考成绩达到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定向生录取,按照定向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绩和位次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8.我是汉台区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南郑区,我能既填报汉台区的高中,又填报南郑区的高中吗?

答:不可以。你只能按照初中毕业学校学籍所在地选择汉台区的高中学校填报志愿,或者按照户籍所在地选择南郑区的高中学校填报志愿,县区只能二选一,不能交叉填报。

9.我是汉台区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南郑区,可以填报南郑中学的定向志愿吗?

答:不可以。定向计划是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的,只有学籍在该县区初中学校的学生可以填报定向志愿,你初中不在南郑区就读,无法填报南郑中学的定向志愿,可以填报汉台区范围内定向志愿。

10.我是佛坪县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佛坪县,中考成绩很好,今年能填报城固县的高中吗?

答:不可以。我市除汉中中学、民办高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面向本县区招生。

11.我是宁强县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汉台区,想回汉台区就读高中,应该如何填报志愿?

答:你可以在全市录取志愿中填报汉中中学,也可以在县区录取志愿中填报汉台区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12.我是汉中市龙岗学校初中部考生,可以在全市录取志愿填报龙岗学校吗?

答:可以。龙岗学校初中部考生既可以在全市录取志愿中填报汉中中学和包括龙岗学校在内的民办学校,也可以在县区录取志愿中填报龙岗学校定向志愿。

13.我是汉中户籍,从小随父母在汉中以外地方上学,能回汉中就读高中吗?

答:有两种途径:一是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中考,与户籍学籍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二是在就读地参加中考,被参加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跨省、跨市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14.我是来汉中经商、务工的外省人,孩子在汉中某初中就读,孩子的户籍也不是汉中的,能在汉中参加中考、上高中吗?

答:可以。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印发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陕教考〔2012〕8号)精神,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含1年),随迁子女本人持有陕西省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可在符合我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在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考成绩达到就读县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可填报志愿参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精神,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否则,虽在汉中就读普通高中,但无法在汉中参加高考。

15.我的中考成绩达到了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不是一定能够保证我能上普通高中?

答:不一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各县区根据职普比招生要求划定的普高与职高分流控制分数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有部分考生填报全市录取志愿、有部分考生选择按学籍或按户籍县区填报志愿等因素,会影响考生中考成绩位次排序,有可能滑档。

16.征集志愿补录是怎么回事?哪些考生可以填报?

答:征集志愿是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一次补录,属于补录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学籍的考生,如未被录取,且中考成绩达到补录学校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再次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无法填报征集志愿和参加补录。

17.录取后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会怎样?

答:招生学校向学生本人发放录取通知书,作为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该生。

18.我想报考艺术体育特长生,有什么规定?

答: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由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采用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县区教育体育局依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达到所在县区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通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按照艺术测试成绩、体育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19.我是军人子女,如何享受优待政策?

答:汉中驻军部队或汉中籍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政治部审查、考生所在县区人武部汇总、汉中军分区审批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按照军人所在部队类型给予优待,对应分值一并计入总成绩排序。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政策,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20.我是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如何享受优待政策?

答: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父(母)亲所在单位县级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查后报市教育局审核,按照所属类别给予优待,对应分值一并计入总成绩排序。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符合多项加分照顾政策,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21.什么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录取怎样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采用等级评定,包括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学生初中毕业时,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总结性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任意2个方面达到B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22.中考成绩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能就读普通高中吗?想继续上学怎么办?

答:不能。你可以报考职业中学或中专、技校。职业中专、技工学校都是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具有同等学历。中职毕业的学生既可以获得“一技之长”后选择就业,也可以升入高职院校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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